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4号(关于内销保税货物审价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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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1号 公布《纳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食糖)》
来源: | 作者:admin001 | 发布时间: 2014-10-23 | 481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决定将进口关税配额外食糖纳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详见附件),自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纳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食糖)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
类别
海关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备注
计量单位
食糖

1701120090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甜菜原糖
按重量计干燥状态的糖含量低于旋光读数99.5度(配额外)
千克

1701130090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本章子目注释二所述的甘蔗原糖
按重量计干燥状态的蔗糖含量对应的旋光读数不低于69度,但低于93度(配额外)
千克

1701140090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其他甘蔗原糖
按重量计干燥状态的糖含量低于旋光读数99.5度(配额外)
千克

1701910090

加有香料或着色剂的糖
指甘蔗糖、甜菜糖及化学纯蔗糖(配额外)
千克

1701991090

砂糖
配额外
千克

1701992090

绵白糖
配额外
千克

1701999090

其他精制糖
配额外
千克

代理报关报检

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向海关、商检办理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货物放行手续等服务。包括:手册办理、保税结转、手册核销、废料补税,一般贸易、特殊减免税等外向型报关业务

客户类型:生产型企业、进出口贸易企业、货运代理企业

加工贸易合规

接受委托,为客户提供加工贸易代理服务,包括新厂筹备:生产能力证明、CA证书、海关验厂等前期申请,中期管理:保税流程架设,手册备案、变更、执行。后期核销:余料结转、边角料补税等。乃至关务驻厂等外延服务。

客户类型:加工贸易生产企业,加工贸易外贸企业


商品预归类

接受委托,为客户提供进出口货物预先商品归类,并出具《预归类意见书》或《预归类备案书》的服务。提高商品申报准确率,降低贸易风险;规避海关归类质疑,加快货物通关速度,降低物流成本;减少企业的违规风险。

客户类型:生产型企业、进出口贸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