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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推出“质监新十二条” 部分工业产品取消生产许可审批
来源: | 作者:admin001 | 发布时间: 2015-01-04 | 462 次浏览 | 分享到:
挂牌满一周年的上海质监自贸试验区分局宣布,由该局承担的首批10项自贸试验区质监改革举措全部落地,比预定时间提前半年。同时,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进一步开放检验检测市场等第二批共12项自贸试验区质监改革举措(以下简称“质监新十二条”)12月27日又马不停蹄推出。 
 转变政府职能,让守法和讲诚信的企业享受便利,是质监新十二条最重要的立意。上海质监自贸试验区分局透露,明年起,自贸试验区内将取消部分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并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申请换证的企业实行书面公开承诺报备制,主动提交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的企业,可取消实地核查环节,直接换发生产许可证。质监部门还将改革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C标志)制度,在自贸试验区内取消原有C标志审核发证方式,由企业按照C标志使用的相关要求,自我声明、自我承诺、主动报备。 
 质监新十二条施行后,更多原本“门禁森严”的领域将放低门槛,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将在市场环境中公平竞争。 
 据介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门槛将率先下降,明年,自贸试验区内,凡是获得计量认证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都可以承担发证检验任务。原本不对市场开放的国家和上海地方两级政府的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业务,自贸试验区内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经申请,也可以承担。比如电梯定期检验市场就将逐步放开,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让部分市场准入领域的监管变得宽松,并不意味着可以从此做“甩手掌柜”。此次出台的质监新十二条中,近一半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关。质监部门透露,一套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体系正在建设中,将把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等信息纳入该系统,在做好企业信息采集和数据库维护的基础上,尝试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在质量信用方面失信的企业实行惩戒。本市质监部门还将在自贸试验区建设试点,指导电商平台企业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运用商品编码技术,建立电子商务产品的质量追溯体系,供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中国上海门户网站)

代理报关报检

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向海关、商检办理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货物放行手续等服务。包括:手册办理、保税结转、手册核销、废料补税,一般贸易、特殊减免税等外向型报关业务

客户类型:生产型企业、进出口贸易企业、货运代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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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类型:加工贸易生产企业,加工贸易外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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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类型:生产型企业、进出口贸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