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4号(关于内销保税货物审价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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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4〕150号
来源: | 作者:admin001 | 发布时间: 2015-01-14 | 770 次浏览 | 分享到: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下列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一)提高部分高附加值产品、玉米加工产品、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

      (二)取消含硼钢的出口退税。

      (三)降低档发的出口退税率。

      调整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提高玉米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调整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代理报关报检

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向海关、商检办理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货物放行手续等服务。包括:手册办理、保税结转、手册核销、废料补税,一般贸易、特殊减免税等外向型报关业务

客户类型:生产型企业、进出口贸易企业、货运代理企业

加工贸易合规

接受委托,为客户提供加工贸易代理服务,包括新厂筹备:生产能力证明、CA证书、海关验厂等前期申请,中期管理:保税流程架设,手册备案、变更、执行。后期核销:余料结转、边角料补税等。乃至关务驻厂等外延服务。

客户类型:加工贸易生产企业,加工贸易外贸企业


商品预归类

接受委托,为客户提供进出口货物预先商品归类,并出具《预归类意见书》或《预归类备案书》的服务。提高商品申报准确率,降低贸易风险;规避海关归类质疑,加快货物通关速度,降低物流成本;减少企业的违规风险。

客户类型:生产型企业、进出口贸易企业